唐太宗用王道治國,以德治天下,同時注重歷史典籍的整理,以及教育的普及,二十四史中的三分之一都是貞觀年間的著作,他還強調用權力制衡的制度,來保障政令的正確下達。唐太宗的治國之道和儒家有很多相通的地方,在吏治上也避免法家的陰謀詭計,那麼在這些方面,唐太宗又有哪些成就呢?
章天亮:唐太宗主張法律以寬簡為原則,他後來制定的「貞觀律」就是比較寬簡的,這其中有兩個很感人的小故事,《新唐書‧卷五十六》記載:貞觀六年時,全國判死刑的人數是390人,過去的死刑又稱「秋決」,就是每年秋天的時候才殺,到了年底,太宗皇帝就下了一個命令,他說這些人要過年了,明年秋天就要死了,最後一個年,把他們放回家吧,讓他們回家去過年。
跟這批死刑犯說,你們回去以後,最後一年了,好好生活,好好做人,明年秋天的時候,要處決你們的時候再回來吧。結果這些死刑犯到了第二年要執行死刑的時候,全都回來了,一個都沒有跑。在我們看來的話,判了死刑都屬於人渣了,但是這貞觀一朝,判死刑的人也是很講信用的!太宗皇帝就赦免了他們的死刑。
還有一個事情也很感人,也是在《新唐書》第五十六卷記載,有一次太宗收到一位醫學家獻上的針灸掛圖,圖上標示了人體的內臟和穴位的分佈,太宗看了之後發現很多大的穴位在後背上,後背和五臟挨得非常近,當時那個醫生說針灸在處理後背上大穴位的時候必須要小心,萬一針錯地方的話,那會把人扎死的!太宗說,針灸在後背上要不小心都能扎死人,那我們過去打板子的時候會打後背,那不是把人打死了嗎?他說那以後我們就改,打板子不許打後背,只能打屁股!
過去古代的刑罰分別為:「笞、杖、徒、流、死」,「笞」是小板子打、「杖」是用大板子打、「徒」就是有期徒刑、「流」是流放、「死」是死刑。太宗說以後杖刑不能打後背,只能打臀部以下。從這個故事中可以看出太宗對生命的一種珍視。
下面接著說一下吏治,一個國君要治理國家,跟老百姓關係最大的,是跟老百姓近的那些人,跟國君比較遠,所以吏治對一個國家相當重要,唐太宗就非常注重吏治,他為了保證吏治的廉潔,大力的去削減官員的數量,他把朝廷的官員削減成643個人,你想那當時上千萬的人口,只有643個官員,所以他的吏治不但廉潔,而且效率非常高。
唐太宗說:和我關係最近的是大臣,離百姓最近的是都督跟刺史,這些人都是替我去管理老百姓的,所以都督、刺史要是不好的話,禍害一方百姓。太宗把每一個都督跟刺史的名字全都寫在屏風上,每當有什麼好事壞事,太宗就在底下加一個註釋,發現有誰不好的話就降職,誰做得好的話升職。
唐太宗還下令在京師內五品以上的官員輪流值宿,就是一定級別的官員,要輪流在晚上去和皇帝談話,商量國家大事,或者不同領域內的吏治有沒有什麼問題,所以他的吏治非常的廉潔有效。
唐太宗為人非常光明正大,有一次有人跟唐太宗說:皇上,你應該重用賢臣,遠離佞臣。太宗說:那誰是賢臣?誰是佞臣?誰是愛拍馬屁的人?那人就說,下一次陛下跟大家開會的時候,就假裝發怒,看誰順著你說,那就是佞臣;誰要是還敢說真話,那就是賢臣。
太宗很不屑的說:我以前看皇帝使這種小伎倆,就覺得很瞧不起他們。皇帝是源頭,老百姓、大臣們是支流,皇帝這兒就開始用這種陰謀詭計的話,還怎麼指望大臣好啊?太宗說:我吏治以正大光明,推誠以待,大臣百姓也會對我真心實意的!「我以至誠治天下,見前世帝王好以權譎小數,接其臣下者,常竊恥之!卿策雖善,朕不取也。」
-節錄自《笑談風雲》第三季《隋唐盛世》第二十七集《貞觀之治》